摘要

本文是财政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港口近岸生态环境损害评价方法及生态修复技术研究"的研究成果。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内河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制定方法,文章通过分析国内外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限额设定内容、设定方式和设定依据,明确其设定思路并分析其优缺点,进一步确定我国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限额的的法律依据,比较责任限额的科学设置方法。在"限额设置区间、区间递进方式、限额变动、起始吨位、使用货币、责任限额的确定方式、对责任限制的免除条件、法律基础"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创新,提出详细的可操作性设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