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邢台市2013-2017年(5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原始数据,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规范(试行)》(HJ663-2013)的规定,建立包含SO2、CO2、CO、O3、PM10、PM2.5六项主要影响空气质量污染因子的评价集,并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微调和补充,建立新的评价集及评价标准。通过建立各污染物的隶属函数和权重集,运用模糊综合评判理论对邢台市2013-2017年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综合评判。根据评判结果显示,邢台市的空气质量等级呈上升的趋势,同时通过数据表明邢台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因子仍然是可吸入颗粒物,臭氧(O3)的污染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评价结果科学客观,为邢台市防治大气污染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依据。

  • 单位
    邢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