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文某向谌某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季度利息为750元,并出具借条。后文某因意外死亡,谌某事后多次与文某的妻子、子女沟通,要求归还借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某的妻子、儿子、女儿归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定,谌某与文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三被告以文某无任何财产和遗产予以抗辩,但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故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判决三被告在继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