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面对全国10多亿金融消费者,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根基,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关键举措。如何从金融供需两侧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如何提高重点群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又如何压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在畅通事后维权渠道的同时强化事前风险教育?在第281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山西银保监局局长尹江鳌、宁波银保监局局长覃刚、重庆银保监局局长蒋平纷纷介绍了一年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