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听证是检察听证的创新发展,是对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法律适用争议不大,而群众反映强烈、信访矛盾突出的案件的审查方式。其具有审批快捷、程序简易、结案高效、办案直接、形式灵活、成本经济的特点。实践中亟需厘清简易听证是否需要审批、准备时长、参加人数、办案职责分工、风险研判、原承办人是否参加、当事人中途退席、目标的确定、效果的检验及司法救助案件是否适用等十方面注意事项,随着实践的深入,简易听证应进一步在工作规范、配套机制、听证员队伍建设及系统培训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