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文从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应当制定统一的《政府采购法》,使《政府采购法》成为一个平台法。关于本次研讨,我的主要意见是要制定统一的政府采购法。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两法在同一个采购项目中是不可能同时适用的。因为它们适用的平台不一样,就算现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它的平台依然不一样,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部分,即原来的政府采购中心,承担了代理机构的职能,因此进入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