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现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延伸和有效补充,碳普惠制着眼于社会公众低碳行为减碳量的核算和交易。将公交车出行作为低碳行为纳入碳普惠制,是促进全民参与低碳社会建设的重要探索。文章借鉴CCER方法学并综合考虑交通数据的可获得性,提出了替代法和均值法两种居民公交车出行减碳量的核算方法,并以广州市为例,计算了2015年广州居民公交车出行的减碳量。结果显示,替代法核算广州居民公交车出行的减碳量为0.287 8 kg CO2/人次,均值法减碳量为0.351 4 kg CO2/人次,如果按2015年广州市公交车系统的客运量计算,替代法和均值法核算全市公交车系统的年减碳量分别约为750 000 t CO2和920 000 t CO2。其中,替代法所需的替代出行模式受被调查对象的主观影响较大,而均值法以城市现有的机动化出行为基准线排放,受主观因素干扰较小,更适合核算居民公交车出行的碳减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