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部分藏族聚居区存在"一妻多夫"的特殊婚姻形态,这种婚姻形态在一定时期内顺应了部分藏族地区居民的生活需要。本文通过实地考察发现,目前"一妻多夫"婚姻形态仍然存在于部分藏族地区,虽然其已逐渐走向消亡,但仍具有一定生命力,这显然与《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相悖。基于此,本文拟在"一妻多夫"婚姻产生和存续原因的基础上,解读当地国家机关正确引导婚姻观的方式,探索国家法律与民族习惯协调互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