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案件的高质量办理离不开对电子证据的有效审查。基于此类案件办理的规律与特点,电子证据的显微式审查是值得推广的“最佳实践”。该方法根植于原子主义认识模式,要求办案人员从微观视角对电子证据及其组合进行颗粒度微细的、透视感呈现的专业审查。它可以具体区分为两大实务技巧:一是“全面审”电子文档信息,判断知识产权权属;二是“动态审”关联痕迹文件,判断知识产权侵权过程。基于有关做法的专业性要求,办案人员可以拓展专家辅助审查的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