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征地过程中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信息不公开透明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保障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以甘肃省天祝县为例,采用因素修正法,基于天祝县近3年的主要农作物年产量和价格,初步测算天祝县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同时,通过选取影响因素、确定权重值、计算因素修正系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区片进行调整,求取各测算单元的统一年产值。经实证研究表明,天祝县新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稍高于现行补偿标准,更新后的最高与最低征地补偿标准分别为58764元/亩和10798元/亩。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应设定对应的基准时点并定期调整,一般3~5年更新一次,以保证征地补偿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