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办规[2022]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评估并报省政府同意,2019年12月印发的《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川办发[2019]69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特此通知。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