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是以诚实为基础的事业,要求科学共同体开展负责任的研究,遵守学术道德和科学价值准则。但现实的科学研究中常常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科研行为,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通过各种问责机制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新制度主义理论强调制度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内涵,肯定制度与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通过分析制度、机制、行为之间的逻辑关系,特别是分析机制中的控制点、作用力,能够对现实中科研诚信问责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评判,揭示其中的症结所在,从而为改善当前的科研诚信问责制度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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