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加强生态补偿地方立法既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现实路径,也是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通过梳理生态补偿的法理基础及立法现状,立足江西省生态补偿实践,发现生态补偿专项法缺失、市场化及多元化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提出应该加快出台《江西省生态补偿条例》,重点突出鄱阳湖区、河湖源头区和农业领域,切实体现立法的区域特色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