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生产性服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客观要求,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途径。该研究从农业生产性服务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内涵本质出发,阐述了二者的耦合机理和协调模式;构建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评价体系,并以2016年黑龙江省部分地域的统计数据为样本,利用熵值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测量了各地二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度,探讨了二者协调度的地域分布特征。结果表明:目前,黑龙江省的部分地域农业生产性服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耦合协调度整体上不高,且整体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略低于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水平,并根据实证结果为政府部门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提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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