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解决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在"无组织排放"方面存在的困惑,清晰界定违法违规的无组织排放行为,本文重点剖析了"无组织排放"的定义,明细了国家和地方对于无组织排放的管控要求,基于当前的污染物控制技术水平首次提出了"逸散"的概念。根据排放行为的主动与被动等来区分和判断"无组织排放"行为和"逸散"行为的差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操作行为和环境经济综合效益,探索性地提出VOCs无组织排放应该界定豁免物质、豁免工艺和豁免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