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为构建和谐社会,国家执行机关的严肃监督体系正在逐步成熟,整顿公安机关内部,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势在必行。当前我国公安系统中仍然存在内部监督不力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制度、资源配置、执法环境、思想意识、人员分配和部门设置等环节。要保证公安执法监督机制的有效和完善,就要把握每个环节和因素,努力提高公安执法的整体水平,构筑严格的执法监督体系,分清和认识每个部门的主导地位和任务要求,按照严格的执法流程开展工作,按高度认真的态度监督管理,以客观公正的角度追查责任,再配合适当的考核与审查,打造真正以法制建设为核心目标的高度自制的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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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