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前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改革实践中具有典型案例地域分布逐渐分散,罪名分布集中化,中小微企业合规居多,以轻罪和单位犯罪案件适用合规、审查起诉阶段启动合规整改及专项合规为主等特点。这反映出改革在坚持合规整改与预防犯罪的因果关联、重视社会公共利益价值、坚持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未来应当以合规与预防犯罪的关联性为标准扩大适用罪名范围,明确个人犯罪适用企业合规考察程序的正当性和限度,以比例原则为核心构建中小微企业合规模式,以分案处理模式构建重罪案件适用企业合规考察程序,并将合规的启动前移至侦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