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一个引人关注的话题是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保险行业垄断系列案件。显然,此案件不仅是国家主管机关正式立案查处的发生于中国保险市场深化发展阶段的垄断案件,更是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颁行以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首例保险行业垄断协议行为,它对于中国保险市场今后深化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反垄断是我国保险市场深化发展阶段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本文以上述的垄断协议案件为例,结合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精神,归纳认定保险领域垄断行为的条件,并提出了在保险市场预防垄断行为的措施,用以维护我国保险市场的正当、公平的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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