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文[2021]415号福清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清繁大道东延伸线(长福高速—元海六路)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融政综[2021]3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32.3417公顷、未利用地0.93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龙山街道先强村水田4.5376公顷、旱地5.4137公顷、园地1.9895公顷、林地0.09公顷、其他农用地2.047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8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公顷、未利用土地0.036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