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其明确提出"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要求,警示各单位在追逐利润的同时更应当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特点和作用进行阐述,旨在进一步分析我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