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19]3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因工作需要,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人事变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合并、规范、撤销自治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一、成立议事协调机构6个1.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咸辉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副组长:刘可为自治区副主席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