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化时代的大数据侦查已是显学,对相关案件的数据分析已是诸多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上的常态。由科技发展支撑起来的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对侦查领域带来的变革可以说是翻天覆地,信息数据的收集使用对于侦查过程来说已经是不可或缺。无论是查人还是查找企业信息,手持终端已是首选。大数据侦查手段的广泛应用不仅仅是技术进步带来的后果,也是侦查形势对大数据的应用提出的新要求,二者是内容和手段工具完美结合的典范。但是大数据侦查必定是依法行为,对公民信息数据的收集与使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必须在正当程序下的收集与使用,否则大数据侦查的进行便失去了正当性。对于侦查行为来说本身就存在行政权利的扩张对公民的隐私权等权益的侵蚀等问题。二者的博弈体现了现代化社会对公民隐私权和财产权保护的重视,同时也是对社会犯罪打击的需要而要求公民个人相关权利的让渡,二者的界限及易模糊。本文就是对大数据侦查应用中一些问题进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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