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已经2022年1月17日省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周乃翔2022年1月31日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开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