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政字[2018]4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批<泰安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泰政呈[201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