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决不能以单向度、静态化的教条方式理解中国式现代化之“新”。在更深层次上,阐明“道路之新”出场的关键在于重新发现和激活中国式现代化辩证法这一内在灵魂。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百年奋斗中之所以能够不断实现对西方式、旧中国式、苏联式、建国初期之路和改革开放初期探路方式的历史超越,不断创造“道路之新”,根本原因就在于“道路之新”是对以往现代化系列矛盾的辩证扬弃和创造性解决。“道路之新”的超越方式或解决方式是对被超越对象内在矛盾历史地辩证扬弃,既克服又保留,而新道路辩证法所包含的内在矛盾自我否定、自我运动、自我发展、自我超越的进程远未完结,绝不能将“道路之新”固化理解为某种静态的要素、特征、模式、方案的集合。“道路之新”在充分汲取世界各式现代化道路所包含的合理因素的同时,也就必然不断以新方式、新形态、新场域重置这些矛盾体系,从而在发展进程中不断展开更为复杂、不断变化着的辩证格局。只有以“大历史观”把握“道路之新”出场史的辩证法,才能以真正的历史自信创造历史,赢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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