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保障体系3个维度选取19项指标构建乡村环境治理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层次分析法和德尔菲法确定指标权重,采用功效函数法确定指标值,并基于2019年全国1 818个县级行政区的数据,对其乡村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进行评价。结果显示,2019年,我国乡村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数为0.350,属于一般水平,处于优秀水平的样本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我国乡村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西部地区的人居环境较为薄弱,各地区的主要受限维度均为保障体系。基于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构建互助合作机制与基础设施长效运营管理机制,促进乡村环境治理现代化在不同地区协调发展;强化保障体制机制,补齐乡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