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民法基本理论为基础,阐述了马拉松赛事中蹭跑者损害责任的承担。研究认为,赛事组织者与蹭跑者没有合同关系,一旦出现损害,赛事组织者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鉴于赛事组织者的行为不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赛事组织者亦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蹭跑者也不承担侵权责任。转让号码牌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责任基础是缔约过失责任。蹭跑者应当承担损害的主要责任,其理论基础是自甘风险和意外事件。赛事组织者也应当提高赛事管理水平,避免蹭跑者现象的出现,降低赛事风险,确保马拉松赛事的顺利进行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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