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中国《物权法》第二章就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变动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和适用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仍然存在不少的争议和错误理解。本文力图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相关规则在实践中的理解与适用作一简要分析,供大家参考。一、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与性质《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条是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核心规则,也是不动产物权明确采纳登记规则的法律依据。对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与性质,我们认为,应当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