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平台企业的反垄断规制是我国新时代数字市场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平台经济具有跨市场性、动态竞争性、非对称定价性、交叉网络外部性等特征,这为传统反垄断规制提出了诸多理论疑难与现实挑战,涉及反垄断程序的各个环节,包括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滥用行为构成与反垄断执法实践等各个方面。平台经济的反垄断规制应在遵循《反垄断法》一般思路的前提下,结合互联网技术与平台企业自身发展的特殊性,实现维护竞争与激励创新的平衡,秉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为平台企业提供充裕的创新机会和必要的试错空间,促进平台经济有序规范发展,从而实现“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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