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七)》首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内容,《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做出修订。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2017年5月,"两高"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但在司法实践中,"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非法获取"信息的手段、"调查取证"的真实性、"情节严重"的标准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对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进行研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认定进行深入探讨。

  • 单位
    浙江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