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作为现代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的产物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蓬勃的发展,并且在国内的一些医院得到了初步的应用。但是电子病历完全取代传统病历还十分困难。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电子病历并不能像传统病历那样在医疗纠纷中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使用。法律效力的薄弱阻碍了电子病历的发展和推广。但2004年8月28日《电子签名法》的诞生给电子病历的法律效力带来了曙光,本文将在此方面进行可行性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