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宅基地在一些具有旅游区位优势、环境良好的农村地区,已经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创新旅游产品的重要载体。然而当前以"保居护农"为第一原则的制度安排,使得农民集体所有权长期虚置,农户的财产性诉求无法满足,旅游经营者的创造力难以发挥。本文基于产权理论,通过构建"产权界定—成本收益"模型,揭示我国宅基地产权三级管制机制,必然导致产权残缺,进而将有价值的产权属性置入"公共领域",造成显著的"租值耗散"和资源浪费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农村宅基地旅游利用的有效路径,为优化宅基地资源配置和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