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会计师查核票券金融公司之启示

作者:郑晓玲; 冯国苓
来源:金融理论与教学, 2014, (6): 24-32.
DOI:10.3969/j.issn.1004-9487.2014.06.005

摘要

依据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年度财务报表由会计师办理查核签证时,应委托会计师办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查核,并对银行业申报主管机关报表数据正确性、内部控制制度及法令遵循主管制度执行情形、备抵呆账提列政策之妥适性表示意见.台湾地区会计师受票券金融公司委托,办理上述事项,并依规定检附查核范围、查核程序及查核结果,其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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