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作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增强党内法规的技术性和可实施性、促进党内治理的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第十五条为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奠定了规范基础,《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的"前置审核"条款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的"报备""审查"等条款为实施后评估指数的设定提供了方式方法。应充分融合立法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知识,考虑评估指数和指数体系的性质特点,构建一套科学、完整的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指数体系,为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评估标准及必要的技术保障。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