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基本理念中提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应该让学生多读多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体会、把握、运用语文的规律。"这是新课标对语文课程的解释,其关键词是"运用",语文课程是一门语言运用课程。这里强调了在教学中语文教师不仅要带领学生学语言,积累语言,更要引导学生在生活中运用语言,要增强语言文字运用的意识,丰富语言文字运用的内容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