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法律条文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范围,可当某些涉案物品未在该范围内时,涉案物品是否还属于爆炸物品,办案人员产生了极大的困惑,这也是理论界常常争论的焦点,可见对爆炸物品概念再次进行界定与解释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