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222在草鱼、花鲈、鲫鱼组织中的富集与消除

作者:陈永平; 韩现芹; 陈建; 李春青; 孙晓旺; 李彤; 李宝华; 付志茹*
来源:水产科学, 2019, 38(04): 527-532.
DOI:10.16378/j.cnki.1003-1111.2019.04.013

摘要

在水温(22±2)℃条件下,将平均体质量约为100 g的健康草鱼、花鲈、鲫鱼在50 mg/L的间氨基苯甲酸乙酯甲磺酸盐(MS-222)药液中浸泡,分别于药浴0.5、1、2、3、7 h和10 h时取样测定肌肉、肝(胰)脏、血液中MS-222的残留量,10 h后将试验鱼置于清洁水中,分别于0.5、1、2、4、6、8、16、32、96、120、192、264、336、432、528、624、720 h时再测定肌肉、肝(胰)脏、血液中MS-222的残留量。结果显示,MS-222在草鱼、花鲈、鲫鱼的血液、肌肉、肝(胰)脏中残留分别在3、3、7 h达到峰值,随后略下降; MS-222在草鱼血液、肌肉、肝胰脏组织中的消除半衰期分别为5.4、6.7、7.9 h;在花鲈血液、肌肉、肝脏组织中的消除半衰期分别为3.9、5.1、5.7 h;在鲫鱼血液、肌肉、肝胰脏组织中的消除半衰期分别为4.8、6.3、8.4 h。MS-222在3种鱼类肝(胰)脏、肌肉、血液中的消除速率均为V(肝(胰)脏)<V肌肉<V血液,药物在肝(胰)脏中的消除最慢。MS-222在草鱼和鲫鱼血液、肌肉、肝胰脏中的消除半衰期较为接近,花鲈体内消除半衰期较草鱼和鲫鱼短。在水温(22±2)℃下,草鱼、花鲈、鲫鱼组织中的MS-222残留消除至检出限以下需30 d以上,建议在(22±2)℃时,MS-222在上述鱼体内的休药期为30 d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