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国论》"此言得之"中,"得"指恰当、准确,"之"应是音节助词,无实义,不能理解为代词。音节助词"之"功能主要是补足音节,成词完句,不表实义,它能接于名词、动词、形容词及副词等后面。

  • 单位
    长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