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法典是全面实现依法治教、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选择。教育法制到教育法典需要经过法典化的动态过程,法典化有自身的特殊性和逻辑规律,要求建立在良好的法治基础之上。经过四十余年的教育立法实践,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教育法典作为教育成文法的高阶形态对教育法治基础提出更高要求,凸显现有教育法律体系在横向覆盖、纵向协调、程序规范、操作性等方面存在不足。法典化进程要求夯实教育法学基础研究,同时在法典编撰的立法理念、立法技术等方面有所提升,通过教育法典的积极推进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提升教育法治文明,迈向教育治理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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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