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人们对权利的认识越发深入,对权利的需要也衍生出一系列新兴权利。"被遗忘权"是由大数据时代网络空间的个人信息安全衍生而来,最早于2014年"谷歌西班牙"案中为欧洲法院所确认。与此同时,我国"被遗忘权"第一案因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被驳回,这显然难以满足人们对被遗忘权的诉求。本文将从法理学的角度剖析"被遗忘权"的法理基础,从立法、司法两条途径探究被遗忘权的入法之路,尽早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制度,以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