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2年5月,A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个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二审判决。在这起案件中,雇主以雇员为被保险人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后雇员意外死亡,雇主向雇员继承人支付一定费用后,与雇员继承人签订转让协议,取得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金请求权,进而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而引发争议。我们以(2022)广01民终2754号判决书为基础,对这起案件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