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质押是企业大股东进行外部融资的重要方式,缓解融资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一定风险。文章以我国2005—2019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大股东股权质押过程是否会通过真实盈余管理来达到质押融资目的,以及企业是否存在聘请低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隐藏机会主义的行为。结果显示:基于盈余管理动机,存在大股东股权质押的企业会进行显著向上的盈余操纵。而且大股东发生股权质押的公司更倾向于选择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隐藏其机会主义行为。考虑到样本的异质性,将样本按股权性质区分后发现,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真实盈余管理操纵的动机更强,且盈余管理程度更加显著。究其原因是国有企业有政府政策的支持,筹资成本低的优势,而非国有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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