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观察0.02%和0.01%阿托品滴眼液对近视儿童的总散光和角膜散光的影响。方法: 前瞻性队列研究。收集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就诊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400例近视儿童, 其中0.02%阿托品+框架眼镜组138例, 0.01%阿托品+框架眼镜组142例, 单纯框架眼镜组120例。2个阿托品组均配戴全矫单焦框架眼镜, 且每晚睡前双眼同时滴用0.02%或0.01%的阿托品滴眼液;单纯框架眼镜组仅配戴全矫单焦框架眼镜。每4个月复查1次, 共随访1年。采用IOLMaster测量角膜曲率;睫状肌麻痹验光获得等效球镜度数;标准矢量分析方法检测总散光和角膜散光(包括X、Y和轴向)。均选取右眼数据进行分析。采用方差分析、秩和检验和卡方检验进行数据分析。采用重复测量方差分析和广义估计方程GEE模型比较患者总散光、角膜散光以及角膜散光轴向的变化规律。结果: 1年后, 单纯框架眼镜组、0.01%阿托品+框架眼镜组、0.02%阿托品+框架眼镜组的总散光(包括X)均有所增加,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总散光:F时间=15.25, P=0.001;总散光X:waldχ2时间=48.07, P<0.001), 但3组间增加幅度基本一致,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3组的角膜散光(包括X)均逐渐增加,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角膜散光:F时间=8.11, P=0.001;角膜散光X:waldχ2时间=20.79, P<0.001), 但3组间增加幅度基本一致,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 3组的总散光Y、角膜散光Y、总散光轴向和角膜散光轴向均稳定, 且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近视儿童每晚规律应用0.02%或0.01%的阿托品滴眼液1年, 对标准矢量分析法的总散光、角膜散光及二者的轴向均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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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北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