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侵权与行政确权程序二元分立体制造成商标民行交叉案件的程序困境,导致实践中案件审理周期长、商标效力认定反复、循环诉讼等问题。商标诉讼民行交叉与涉不动产登记等传统民行交叉及专利诉讼民行交叉存在重要区别,既有的程序衔接模型无法有效纾解前述困境。通过法理分析与比较研究可知,问题的解决须诉诸民行制度壁垒之打破与贯通。司法政策层面,应允许法院在民事侵权程序中对商标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注意限缩该规则的适用范围及民事判决的既判力范围。立法层面,可引入商标公众评审制度以从根源上减少问题商标的产生,并对现行确权程序予以针对性优化,最终促进商标民行交叉诉讼实现程序协调、结果公正与效能提升之价值目标。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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