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哥德尔从数论的客观主义出发,逐步将实在对象从抽象的数扩展到集合和类上,直到扩展到抽象概念上,最终形成他的柏拉图式概念实在论。哥德尔为他的概念实在论提供了三类辩护策略:第一,不可或缺性论证,承认抽象数学对象对于建立物理学理论是必不可少的;第二,以概念实在论在做出重大数学发现过程中所起的助探作用提供辩护;第三,诉诸抽象数学直觉的不可消除性的辩护。论文将从以下五个侧面给出具体分析:哥德尔概念实在论的基本立场;哥德尔的三种辩护策略如何与他的数学发现紧密相关;诉诸抽象直觉的策略如何与胡塞尔的现象学产生共鸣,以及这种共鸣的根源又如何与哥德尔建立"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规划相连。最后指出,哥德尔的辩护策略未能免除概念实在论最终遭遇的认识论困境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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