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重点解决好“共建共享共富”的问题,而法治保障是关键。经济法天然具有的国家干预促进经济发展之属性、独特的社会本位理念、差异化主体制度、调制法的二元结构决定其在解决好“共建共享共富”问题上能够发挥比其他部门法更重要的作用。正确理解和适用经济法,必须坚持改革与经济法治并行的发展道路,发挥好经济法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促进分配正义等实现共同富裕核心议题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这是经济法现代性与实现共同富裕现代化的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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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