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近以来美国大力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在自由贸易协定中设置了大量商标条款,在商标构成要素、保护范围、注册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比TRIPs协议更高的保护要求,形成了商标权TRIPs-plus条款。这种以美国商标利益进行剪裁的条款,迫使缔约方提高商标保护水准并修改国内立法,有利于拥有众多品牌资源的美国公司不断拓展海外市场,并进一步掌握对商品和服务的垄断和控制权,而发展中国家则在公共健康、技术革新等领域日益受制于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