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内外碳市场严重违规违法和犯罪行为暴露出碳市场监管的问题表明,无论采用何种监管模式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防治困境,迫切需要探寻新的路径。通过对澳大利亚第一手文献的分析,研究其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的进展情况;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和跨界研究法等,通过数据、案例提出并分析问题,剖析其监管制度运行的内在机理;梳理澳大利亚在碳排放交易监测、报告、核证等重要环节的技术要求与制度设计,及其碳排放交易监管体系中政府各部门的权责划分等情况。最后提出建立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监管机制的法律建议,事前设立制度性引导,使碳市场创新与风险监管法律制度创新呈现循环促进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