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学者在著录《包孝肃奏议》时,多从书名、著者、册卷数和类例等方面来著录。而且他们在对《包孝肃奏议》进行分类时,多使用四部分类法、《千字文》编号法和平面式列举分类法。这样的著录模式与分类方式不仅是明代"放达""疏略"和"致用"学风的真实写照,而且还为清代目录学者著录《包孝肃奏议》提供了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