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说理是刑事判决的生命和灵魂,若判决因缺乏充分且逻辑性的说理,易丧失司法内在公平性和外在权威性,难以使公众信服。对中国裁判文书实证分析显示,严重缺乏说理的文书数不胜数。中国古代司法的判决,最早被称作判词、判读。追溯中国古代判词的发展历程,窥探其中的语言特色和精神要义,批判地吸收其制判理论。同时,简要比较中外刑事司法裁判说理,审视和检讨我国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现行实践,并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对刑事裁判文书说理进行法理分析,以期对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完善有所裨益。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